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
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一)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二)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二)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四)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一)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二)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那曲县位于东经91°12’-93°02’,北纬30°31’-31°55’,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地区,南接拉萨、林芝、日喀则三地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那曲藏语意为“黑河”;整个地区在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怀抱之中,西边的达尔果雪山,东边的布吉雪山,形似两头猛狮,守护着这块宝地。这片总面积达4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就是人们常说的羌塘。整个地形呈西高东低倾斜,西高,中平,东低,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中西部地形辽阔平坦,多丘陵盆地,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纵横其间。东部属河谷地带,多高山峡谷,是藏北仅有的农作物产区,并有少量的森林资源和灌木草场,其海拔高度在3500-4500米之间,气候好于中西部。那曲地区属亚寒带气候区,高寒缺氧,气候干燥,多大风天气,年平均气温为-0.9℃至-3.3℃,年相对湿度为48-51%,年降水量380毫米,年日照时数为2852.6-2881.7小时,全年无绝对无霜期。景观:格拉丹东长江源羌塘那曲赛马场纳木错格拉丹东雪山文部象雄王国遗址.